呼和浩特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概述创新教材.docx
《呼和浩特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概述创新教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呼和浩特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概述创新教材.docx(15页珍藏版)》请在一课资料网上搜索。
1、呼和浩特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我市多层次的医疗保险制度,保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0787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呼和浩特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非从业居民。 第三条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坚持以下原则:(一)筹资水平、保障标准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低水平起步,重点保障城镇居民大病医疗需求,提高保障水平。(二)坚持群众
2、自愿,政府引导的原则。(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筹集,其所需资金以家庭或个人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方式筹集。(四)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居民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的待遇。(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市级统筹。在统一政策的前提下,实行基金统一调剂,市区和各旗县分别核算。(六)坚持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衔接。 第四条 为减轻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给参保人员带来的负担,在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同时,建立城镇居民大额医疗保险制度。 第五条 市劳动
3、保障行政部门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主管部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管理和经办机构。各级发改、财政、卫生、教育、民政、药监、残联等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同配合,共同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管理办法。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政策和制定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落实补助等项资金。审计监察部门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审计监督工作。编制部门负责根据服务人群和业务量,增设市本级和旗县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增加医疗保险经办管理人员。卫生部门负责
4、加快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加强对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定发挥中蒙医药特色与优势的有关政策措施,为城镇居民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城镇特困居民的参保补助和医疗救助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做好在校学生的参保宣传,协助做好参保登记工作。药品监督部门负责加强对社区医疗机构及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管,探索社区药品统一配送网络建设。残联负责做好城镇残疾居民的参保宣传,协助做好参保登记和残废级别鉴定工作。 第六条 各旗县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本辖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主管部门。各旗县区要设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管理和经办工作。 第
5、七条 城镇居民个人缴纳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与各级政府专项补助资金以及个人缴纳的大额医疗保险费,分别构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城镇居民大额医疗保险基金。 第二章参保范围及对象 第八条 具有呼和浩特市城镇户籍,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以下非从业城镇居民,可按本办法规定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一)男满60周岁及以上、女满55周岁及以上的城镇居民。(二)本市市区城市或旗县镇中、小学校就读和托幼机构的在册学生和儿童以及非在校的少年儿童。本款所称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是指经教育、民政、卫生等部门批准设立的所有托儿所、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含职业高中)、中专、特殊教育学校、技工学校。(三)
6、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居民。 第九条 没有参加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的农民工家庭中,长期随父母在本市市区和旗县政府所在地居住且在中小学校就读的农民工子女,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和缴费标准 第十条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组成包括:(一)参保居民个人按规定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二)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的补助资金;(三)基金的利息收入;(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收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不计征税、费。 第十一条 符合本办法第八、第九条规定的城镇居民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所在家庭按以下标准缴费,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给予适当补助。(一
7、在本市市区或旗县城镇中、小学校就读和托幼机构的在册学生和儿童以及非在校的少年儿童,每人每年筹资标准为120元,其中:个人缴纳50元,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助20元,自治区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0元,市财政每人每年补助20元,所在旗县区财政每人每年补助20元。(二)男满60周岁及以上、女满55周岁及以上城镇居民,每人每年筹资标准为240元,其中:个人缴纳170元,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助20元,自治区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0元,市财政每人每年补助20元,所在旗县区财政每人每年补助20元。 第十二条 中央财政和地方各级政府财政在本实施办法第十一条对所有参保居民补助的基础上,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居民和持有中华人民共
8、和国残疾人证、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居民,对个人缴费部分再按以下标准给以补助。(一)在本市市区或旗县城镇中、小学校就读和托幼机构的在册学生和儿童以及非在校少年儿童当中属于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居民参保,中央财政每人每年再补助5元,自治区财政每人每年再补助3元,市财政每人每年再补助12元,所在旗县区财政每人每年再补助10元,参保居民个人或家庭每人每年缴纳20元。(二)满60周岁及以上参保居民当中的低保对象和18周岁以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非从业居民参保,中央财政每人每年再补助30元,自治区财政每人每年再补助15元,市财政每人每年再补助45元,所在旗县区财政每人每年再补助40元,参保居民个
9、人或家庭每人每年缴纳40元。 第十三条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和地方财政补助标准需要调整时,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具体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章参保登记和缴费 第十四条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需凭有效证明到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学生和学龄前儿童由学校、幼儿园统一负责,到其学校、幼儿园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直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一)老年人和非在校少年儿童提供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二)在校学生、学龄前儿童,由所在学校、幼儿园统一提供花名册。(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
10、疾居民办理参保登记时,除提供以上有关证明外,属低保对象的需提供呼和浩特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居民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第十五条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应当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30日内,按核定的缴费额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银行缴费。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的医疗保险费由所在学校、托幼机构统一负责收取并到指定银行缴纳。缴费后各旗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负责进行参保居民的信息录入工作,并将有关资料报送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经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审核后,制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卡。 第十六条 居民医疗保险费应按年度一次性缴纳。每年10-12月为办理下一年度城镇居
11、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标准核定及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时间。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从缴费之日起开始计算缴费年限。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城镇居民本人不符合参保条件的,应在符合参保条件之日起30日内到关系户籍所在地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按规定缴纳应由居民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 第五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设个人帐户,所筹集的资金全部用于社会统筹。 第十八条 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在规定时间内参保缴费的,从缴费之日的下个月起,因病住院即可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应待遇。以后按时接续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关系,并按规定足额缴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的,每年缴费后享
12、受待遇的有效期为12个月。未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按中断参保处理。 第十九条 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本办法下发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保缴费的,或参保后中断缴费又重新参保的,从缴费之日起满6个月后,方可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二十条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包括住院和经批准的门诊特殊慢性病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两部分医疗费用。城镇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办法另行规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设立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住院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一)参保居民在一个参保年度内首次住院的,其起付标准为:三级甲等医院700元,三级乙等医院500元、二级医院及同等级的社区卫生服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呼和浩特市 城镇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 实施办法 概述 创新 教材
一课资料网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化学需氧量 水质自动监测 HJ377-2007.docx
《汽化和液化》教学课件.ppt
CXP40偏光显微镜-MvImage使用说明书.pdf

![MLSPGO8Q0C2L%`J2QI2M]C3.png](https://www.ekdoc.com/FileUpload/ueditor_s/upload/2020-5/8/6372452921073120799898817.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