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检疫学整合版汇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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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加粗,小四,有下划线的为一些课后习题,接下来木有加粗的为答案第一章 概 论第一节 植物检疫与植物保护的关系简述植物检疫与一般植物保护工作的关系区别点:1. 植物检疫对象与一般防治对象不同2. 两者所采取处理的要求不同植物检疫处理的效果要求彻底杀灭有害生物;植物保护防治效果要求将有害生物的为害程度控制在经济允许的阈值或防治指标以下3. 植物检疫的研究内容与工作方式不同联系:植物保护工作包括预防或杜绝、铲除、免疫、保护和治疗等五个方面。植物检疫是植物保护领域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包括植物保护中的预防、杜绝或铲除的各个方面,最有效、最经济、最值得提倡的一个方面,甚至是某一有害生物综合防治计划中的惟一
2、一项具体措施。 第二节 检验检疫与植物检疫学1. 检验检疫名称的由来及其内涵1998年3月,全国人大九届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原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原农业部动植物检疫局和原卫生部卫生检疫局合并组建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并于1998年4月成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检验检疫实际包含了商品检验、动物检疫、植物检疫和卫生检疫四个专业的范畴,其实质性内容就是“检验”和“检疫”1.1 “检验”在出入境检验检疫学中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检验”仅指对出入境商品的品质检验。具体的含义:在国家的授权下,根据合同、标准、或来样的要求,应用感观的、物理的、化学的或微生物的分辨分析方法,对出入境
3、的商品,含各种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行检查,分辨是否符合规格的过程。广义的“检验”,则指根据国家的授权,对出入境的商品进行检验、监督管理以及公证鉴定。1.2 “检疫”(Quarantine)以法律为依据(包括WTO惯例、法律与法规和国家法律与法规),国家授权特定机关对有关生物及其产品和其他相关的商品实施科学检验鉴定与处理,以防止有害生物在国内蔓延和国际间传播的一项强制性行政措施。Quarantine-quarantum本意是40天最初是在国际港口对旅客执行卫生检查的一种措施。早在14世纪,欧洲先后有黑死病(肺鼠疫)、霍乱、黄热病、疟疾的疫病流行。意大利威尼斯为防止这些可怕的疾病传染给本国人民,
4、规定外来船只在到达港口前必须在海上停泊40天后,船员方可登陆,以便观察船员是否带有传染病。演绎为现在的“检疫”。最早植物检疫事例法国鲁昂地区为防止小麦秆锈病而提出铲除小檗并禁止输入的法令。植物检疫历史在国外已有100多年,在中国也经历了60多年。植物检疫已成为一个主权国家中普遍建立的法律制度,并成为当今世界植物保护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2. 有害生物及应检疫的有害生物有害生物(Pest)指为害或可能为害动植物及其产品的任何生命的有机体。非限定的有害生物(NRP): 已经广泛发生或普遍分布的有害生物,有些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它们在植物检疫中没有特别的重要性。可称谓“一般的有害生物”或“非检疫的有害
5、生物”。限定的有害生物(RP)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未发生或虽然发生但、且正在进行官方防治的、有潜在经济重要性的有害生物,亦即由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须对其采取限制措施的有害生物。也有人称之谓“潜在的危险性有害生物”。检疫性有害生物(QP) 指对某一地区具有潜在经济重要性,但在该地区尚未存在或虽存在但分布未广并正由官方控制的有害生物。限定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RNQP)一种在进口国虽有广泛分布,但存在于进境的种植材料上,并将对其原有用途将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害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因而进口方的法律、法规可以规定对其采取检疫措施。3. 植物检疫定义植物检疫(Phytosanitary)的概念不断发展和日趋完
6、善。狭义的定义为防止危险性有害生物的人为传播而进行的隔离检查与处理。广义的定义为防止危险性有害生物随植物及植物产品的人为调运传播,由政府部门依法采取的治理措施。植物检疫:一个国家或地区政府为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的进入或传播而由官方采取的所有措施4. 植物检疫学 植物检疫学是一门为保护植物的健康,阻止某些植物(含种子、种苗等繁殖材料及植物产品,下同)有严重为害的有害生物随植物或其他应检物调运而传播,对有害生物进行风险分析,提出检疫决策,制定与执行检疫法律、法规的科学。研究内容有害生物的生物学、生态学、流行学、防治学、检验和检测技术及相关的检疫处理。第三节 植物检疫的重要性举例说明植物检疫的重要性1
7、. 1引种与检疫 植物引种是增加一国或地区内植物种质的多样性,提高栽培植物抗病虫、抗逆境的能力及提高产量和改善品质的一种必不可少的手段。在植物生长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许许多多的有害生物种类可以随人为调运植物或其产品而传播。并传入新区后能生存、繁衍和为害,有时迅速扩扩散而造成严重的为害,产生巨大的经济损失。通过植物检疫,安全引进各类农林业新品种,在发展现代农林业和丰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方面做出了贡献。例子:1.油橄榄2.甜叶菊3.西洋参4. 香石竹5. 郁金香1.2. 主权与检疫植物检疫作为国家的一项主权,反映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和科技水平。 如:棉花枯萎病、棉花红铃虫、马铃薯环腐病、甘薯黑斑病、蚕豆象
8、等。植物检疫的特殊功绩在于它每年给国家挡住了大量有害生物的入侵。如:小麦矮星黑穗病、地中海实蝇、小麦印度腥黑穗病等。1.3. 外贸发展与检疫在对外贸易和发展创汇农业方面,植物检疫起着特殊的作用。 新疆哈密瓜、鲜荔枝、稻草及制品 日本 中国鸭梨 新西兰、加拿大、美国等 中国水果、盆景、鲜切花 美国、加拿大、欧洲国家和地区1.4. 植物检疫的效益经济效益 直接效益:通过检疫的实施能直接为国家创造财富。间接效益:不能直接创造财富,但可能避免财富损失社会效益 做好植物检疫工作,保护农林业安全生产,国泰民安,为国家团结和兴旺发达具有重大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做好植物检疫工作,充分发挥预防和防患作用,保持生
9、态自然平衡,农林业生产获得更大的生态效益。1. 植物检疫以先进的科学技术为后盾,法规为手段,实施强制性的检疫检查(法规与技术结合)植物检疫的立足点在于通过对人类活动的限制达到控制有害生物传播。必须有各方面可接受的法规,同时符合国际惯例。人人必须遵守中国植物检疫法规。植物检疫工作技术性十分强,高水平的“快速、准确、有效”的检验检测技术和鉴定能力,使检疫结果更具权威性。法规性与技术性是植物检疫的基本属性,两者相辅相成。2. 植物检疫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铲除相结合(预防与铲除并举)预防有害生物信息,风险分析,植物检疫法规和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 检测和处理技术;铲除一旦某地传入危险性有害生物,植物检疫
10、部门将尽全力采取一切措施予以铲除;如:香蕉穿孔线虫 1985年,厦门动植物检疫局 1986年,列入检疫对象名单,开展铲除工作1995、1996年,经过数年的艰苦工作疫情基本扑灭3. 植物检疫立足于国内,放眼于世界(国际与国内相结合)植物检疫的目的是既要保护本国的植物免受外来有害生物的危害,又要防止有害生物扩散到别的国家或地区去。植物检疫的目的和任务什么?目的:预防和推迟植物病虫、杂草等有害生物,特别是危险性病虫的传入;帮助扑灭、控制或延缓已传入的任何有害生物的蔓延。第五节 国外植物检疫概况1. 世界各国植物检疫基本类型2. 几种有代表性的植物检疫做法(自修) 美国的植物检疫P16 欧盟的植物检
11、疫P17 日本的植物检疫P182. 国际植物检疫发展趋势及经验(自修)第六节 中国植物检疫简史1.早期的植物检疫(自修)2.新中国成立,植物检疫事业获得了新生(自修) 口岸植物检疫中国第一部口岸动植物检疫法国内植物检疫四个阶段的发展第二章 植物检疫法规第一节 植物检疫法规法规(法律规范):有国家政府或权威组织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实施的行为规则。通常包括假定、处理、制裁三个部分。假定:指法律规范所要求的或应禁止的行为。处理:指该法规的具体内容,即条例、细则等,要求做什么,不允许做什么等。制裁:指在违反法规时将要引起的法律后果,是法规强制性的具体表现。植物检疫法规: 指为了防止植物危险性有害生物
12、传播蔓延、保护农、林、牧业的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维护对外贸易信誉、履行国际义务,由国家制定法令,对进出境和国内地区间调运植物、植物产品及其它应检物进行检疫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有关植物检疫的法规、条例、细则、办法和其他单项规定等。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实施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植物检疫措施的国际标准(ISPM)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植物检疫条例1. 植物检疫法规的起源与发展 1.1 植物检疫法规是人类同病虫害长期斗争的产物 如:葡萄根瘤蚜(美国法国,1860)棉花红铃虫(印度埃及,1907)1.2 植物检疫法规由单项规定向综合性法规发展3. 植物检疫法规的基本内容国际
13、性法规与公约-国际植物保护公约;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nternational Plant Protection Convention, IPPC1929年4月16日罗马签定任务:加强国际间植物保护的合作,更有效地防治有害生物及防止植物危险性有害生物的传播、统一国际植物检疫证书格式、促进国际植物保护信息 交流,是目前有关植物保护领域中参加国家最多、影响最大的一个国际公约。包括前言、条款(共15条)、证书格式附录三个方面。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 Aggeement on the Application of 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 Meas
14、ures, SPS原则:促进国家间贸易的发展,保护各成员国动植物健康、减少因动植物检疫对贸易的消极影响。所有世界贸易组织成员都必须遵守的。包括条款(14项)及附件(3个)。检疫双边协定、协议及合同条款中的检疫规定 美洲 大洋州 欧洲 亚洲非洲3. 中国植物检疫法规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植物检疫条例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我国第一部由国家最高权力机构颁布的以植物检疫为主题的法律; 1992年10月3
15、0日起施行;共8章50条,包括总则、进境检疫、出境检疫、过境检疫、携带与邮寄物检疫、运输工具检疫、法律责任及附则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共10章68条包括总则、检疫审批、进境检疫、出境检疫、过境检疫、携带、邮寄物检疫、运输工具检疫、检疫监督、法律责任及附则等十个方面。植物检疫条例 目前我国进行国内植物检疫的依据; 1983年1月3日国务院颁布 共24条,包括植物检疫的目的、任务、植物检疫机构及其职责范围、检疫范围、调运检疫、产地检疫、国外引种检疫审批、检疫放行与疫情处理、检疫收费、奖惩制度等方面。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 农业部分 林业部分4. 我国现行的植物检疫体系与职能
16、植物检疫主管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口岸出入境检疫 农业部和国家林业总局国内植物检疫植物检疫技术依托单位: 植物检疫的科研单位动植物检疫实验所等 检疫技术人员培训基地天津、浙江植物检疫学术团体植物检疫专业委员会第二章 植物检疫措施的国际标准植物检疫措施国际标准 International stands for phytosanitary Measurements, ISPMs由联合国粮农组织下属的国际植物保护 公约秘书处编纂发布的。2002年底,已颁布17个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的主要内容1. 与国际贸易有关的植物检疫原则(Priciples of Plant Qua
17、rantine as Related to International Trade, FAO. 1995)内容8条原则 即主权、必要性、最小影响、修改、透明度、协调、同样对待、争议解决的原则。目的为了促进国际植物检疫标准的制定,从而减少或消除使用构成贸易壁垒的不合理的检疫措施。2. 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准则 (Guidelines for Pest Risk Analysis. FAO.1996)3. 外来生物防治物的输入和释放行为准则(Code of Conduct for the Import and Release of Exotic Biological Control Agents. F
18、AO. 1996)处理为研究或进行生物防治而释放到环境中的能够自我复制的外来生物防治物(拟寄生物、掠食物、寄生物和病原体等)包括生物防治制剂的输入问题。4. 建立非疫区的要求Requirements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Pest-Free Areas. FAO.1996)非疫区(Pest free area)是指一个由科学证据证实没有发生某种有害生物且这种情况由官方维持的地区。疫区(Quarantine area)是指由官方划定的发现有检疫性有害生物存在与为害,并正由官方采取措施控制中的地区。5. 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准则(Guidelines for Pest Ri
19、sk Analysis. FAO.1996)6. 检测准则( Guidelines for Surveillance. FAO.1998)7. 出境证书系统(Export Certification System. FAO.1997)8. 某一地区有害生物状况的确定(Determination of Pest Status in an Area. FAO.1998)9. 有害生物铲除计划准则( Guidelines for Pest Eradication Programmes.FAO. 1998) 有害生物铲除计划由国家植物保护组织制定。10. 建立非疫产地和非疫生产点的要求(Reguire
20、ments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Pest Free Places of Production and Free Production Stes. FAO.1999) 非疫生产地(Free place of production ) 非疫生产点(Free production site ) 缓冲区(Buffer zone ) 保护区(Protected area )11. 检疫性有害生物的风险分析(Pest Risk Analysis for Quarantine Pests. FAO.2001)12. 植物检疫证书准则( Guidelines for Phytos
21、ani-tary Certificates. FAO.2001) 准备和签发植物检疫证书及转口植物检疫证书的指南和原则。签发应由国家官方植物保护机构或具有技术资格,经国家官方植物保护机构适当授权,代表它并在它控制下的公务官员签发。13. 违约通知和紧急处理准则( Guidelines for the Notification of non Compliance and Emergency Action. FAO.2001)14. 有害生物管理体系中综合防治措施的利用(The Use of Integrated Measures in a Systems Approach for Pest Ri
22、sk Management. FAO. 200215. 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检疫准则(Guidelines for regulating Wood Packing in International Trade 待定) 热处理 溴甲烷熏蒸 木质包装材料托盘、填充物、负荷板、垫木、16.限定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概念与应用(Regulated non-Quarantine Pests: Concept and Application. FAO. 2002)限定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概念- 一种存在于种植材料上,并将对其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害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因而对进口国来说是被限制的有害生物。限定的非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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